桑梓嶺南:饒宗頤在大灣區學生比賽
比賽目的
饒宗頤教授長年深耕大灣區內的歷史文化研究,既從事教學、研究工作,亦一直描繪灣區內的名物勝景,是大灣區的文化開路人。大灣區的各個城市均有饒教授的學術、藝術和教育足跡。為鼓勵青年人透過饒宗頤教授認識灣區的歷史文化,香港大學饒宗頤學術館、香港浸會大學饒宗頤國學院、澳門大學、香港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合辦,饒宗頤學術館之友、饒宗頤文化館、香港浸會大學孫少文伉儷人文中國研究所及饒學聯匯協辦2023/2024年「饒宗頤的故事」學生比賽,主題為「桑梓嶺南:饒宗頤與大灣區」,歡迎香港/澳門全日制中學生和全日制大專院校學生參與。是次活動獲饒宗頤學術館之友及饒學研究基金贊助,並由星島集團全力支持。活動目標如下:
- 鼓勵年青人認識饒宗頤教授在學術、藝術、教育和中西文化交流方面的貢獻;
- 推動年青人了解饒宗頤教授與大灣區的故事;
- 鼓勵年青人發揮創意思維,探索和欣賞中國傳統文化。
饒宗頤教授是享譽中外的國學大師,曾任教於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美國耶魯大學、新加坡大學、法國高等研究院等,是國際知名學者,亦曾於海內外各地的國家級博物館或藝術館舉行個展。饒教授的學藝成就與大灣區的文化教育發展與交流息息相關,是次活動希望年青人透過認識饒教授的人生故事,了解香港如何成就一位國學大師,也鼓勵大家從他的大灣區足跡探索和認識中國傳統文化。
比賽主題
參賽學生須於香港/澳門就讀全日制初中、高中、大專或大學課程。學生可自行搜集資料,亦可參與由主辦單位舉辦的相關講座和活動,以蒐集和認識饒教授的故事。參賽學校也可透過相關的學術、藝術機構之網站或出版刊物蒐集有關資料。
比賽規則
- 參賽以學校為單位,分為初級組,中一至中三學生;中級組,中四至中六學生;大專組,全日制大學及大專院校學生。(參賽身份以學校報名表為準)
- 可於論文類、創意藝術類繳交作品,參賽者在論文類、創意藝術類,均可繳交一次作品。
- 每組由個人或不多於三名學生組成為宜,作品可以中文或英文提交。
- 參賽學校須填妥遞交作品表格報名,並於截止日期前以郵寄或網上遞交作品。
- 作品一經繳交,使用權由大會持有。
- 主辦機構有權以觸犯比賽規則或其他理由,取消任何人士的參賽資格。
作品內容要求
- 論文類作品必須合乎學術規範,包括標題、摘要、參考來源與引用資料。
- 創意藝術作品必須是個人原創,形式不限。如動畫化或數碼化藝術作品,改動必須合乎二次創作的要求。
- 作品內容可選取饒教授和大灣區內任何城市為題,以及相關的作品,建議作品涵蓋大灣區內不少於兩個城市。
- 作品應善用饒教授的學術、藝術的資料。
- 所有參賽作品都需經匿名評審,作者的名字不得出現在作品本身當中。
- 作品參賽之前不得在其他地方發佈,包括紙質發表、在網站上發佈或在社交媒體上公開或廣播。
- 作品內容不可含有影射或誹謗他人的成分。如有投訴,參賽者須自行處理,主辦機構概不負責。
參賽資格
香港/澳門中學或大專院校全日制學生
初級組:中一至中三學生
中級組:中四至中六學生
高級組:大專院校學生
論文類作品內容要求
初級組 / 中級組
1. 作品體裁不限。
2. 字數不多於2500字(中文)、3500字(英文)
3. 參賽作品若爲現代文(如小説、散文、記敘文、議論文等),字數應在800–2500字左 右。若參賽作品為古文,則字數不限。
4. 參賽作品若爲詩歌,則字數不限。若爲舊體詩詞,則詩須遵守平水韻,近體詩須遵守格律要求,詞須遵守詞林正韻,詞譜須依《龍榆生詞譜》(可参考https://sou-yun.cn/QueryCiTune.aspx/)。
高級組
1. 論文必須合乎學術規範,包括標題、摘要、關鍵詞、腳注與參考書目,具體撰稿格式請參考附件中的中英文撰稿格式。
2. 字數應在5000字左右(中文)、6000字左右(英文)。
3. 字數不包括參考書目及腳注。
創意藝術類作品內容要求
視覺藝術和表演藝術,如繪畫、雕刻、塑像、攝影、手工藝,以及文學藝術、音樂藝術、數碼藝術、建築藝術、戲曲創作、舞蹈表演等。
參賽作品,不限媒介,接受任何體裁,必須繳交原創作品原件和相關的文字說明:
初中組:不多於600字(中文)、或800字(英文)。
高中組:不多於800字(中文)、或1000字(英文)。
大專組:不多於1000字(中文)、或1500字(英文)。
作品規格要求
參賽作品務求整潔及提供可供修改的電子版本。
作品格式:
- 電腦文件檔案(.docx)。
- 影音作品解析度需1280*720以上,以可支援上傳至YouTube的檔案格式為主(如.avi/.mov/.mpeg4/.mp4等)。
- 印刷文稿:橫向打印在A4紙上。
- 部分作品將會轉換為網頁格式,以便於網上進行評審。
截稿日期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日(郵寄之稿件以郵戳為準,逾期稿件恕不受理)
作品版權
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學校的學生創作,並未公開發表或參加其他比賽。參賽作品得獎與否,概不發還。
參賽作品版權歸饒學研究基金擁有,大會有權將作品複製或作發表、出版、展覽及宣傳等用途。
遞交作品
- 來稿請連同已填妥之遞交作品表格於截稿日期前郵寄
香港浸會大學饒宗頤國學院,香港九龍塘聯福道34號逸夫行政樓7樓707F室: 信封面請註明「饒宗頤的故事」學生比賽。
- 創意藝術類作品繳交前,請先聯繫大會秘書處以便利安排:info@jaostudies.com。(實物寄香港 薄扶林 香港大學 鄧志昂樓 饒宗頤學術館)
如遞交電腦文件檔案(.docx)請把已填妥之遞交作品表格及作品於二零二四年八月十日或之前電郵至:info@jaostudies.com。
- 作品內容不可含有影射或誹謗他人的成份。如有投訴,參賽者須自行處理,主辦機構概不負責。
- 郵寄以郵戳為準,逾期稿件恕不受理,信封面請註明「饒宗頤的故事專題報告比賽」。
-
每份作品需填寫一份遞交作品表格。
報名煩請點擊下列表格:
繳交參賽作品,煩請點擊下列表格:
(報名確認後提供)
比賽獎品
論文類和創意藝術類初級組/中級組、高級組分別設有下列獎項:
初級組
冠軍乙組: 「饒學論文/創藝獎學金」港幣九千元正、獎盃乙個及獎狀。
亞軍乙組: 「饒學論文/創藝獎學金」港幣七千正、獎盃乙個及獎狀。
季軍乙組: 「饒學論文/創藝獎學金」港幣五千元正、獎盃乙個及獎狀。
優異獎組: 獎學金港幣二千元正、獎座乙個及獎狀。
中級:
冠軍乙組: 「饒學論文/創藝獎學金」港幣一萬元正、獎盃乙個及獎狀。
亞軍乙組: 「饒學論文/創藝獎學金」港幣八千正、獎盃乙個及獎狀。
季軍乙組: 「饒學論文/創藝獎學金」港幣六千元正、獎盃乙個及獎狀。
優異獎組: 獎學金港幣二千元正、獎座乙個及獎狀。
高級:
冠軍乙組: 「饒學論文/創藝獎學金」港幣一萬八千元正、獎盃乙個及獎狀。
亞軍乙組: 「饒學論文/創藝獎學金」港幣一萬三千正、獎盃乙個及獎狀。
季軍乙組: 「饒學論文/創藝獎學金」港幣八千元正、獎盃乙個及獎狀。
優異獎組: 獎學金港幣二千元正、獎座乙個及獎狀。
***初級、中級、高級組在論文類和創意藝術類,分別設有:
最積極參與學校獎和最佳指導老師獎,以感謝參與老師和學校的努力。***
評審準則
1. 作品內容 50%
2. 表達技巧 20%
3. 創意/創新 30%
評選結果公佈及頒獎禮
結果將於 二零二四年 十月 十日或以前 在饒學研究基金網站上公佈,大會並會以專函通知得獎者。
頒獎典禮將於 二零二四年 十一月初舉行,詳情容後公佈。
評審結果一經決定,不得異議。
評審團保留權利就參賽作品的質素和數量,對獎品的數目作出適當調整。
評審團
評審團將由教育界和文化界等人士組成,名單如下(排名不分先後):
李焯芬教授 香港大學饒宗頤學術館館長 / 饒學研究基金董事會主席
陳 致教授 香港浸會大學饒宗頤國學院院長 / 北京師範大學—浸大聯合國際學院校長
彭執中先生 澳門大學學生事務長
馬志强博士 香港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院長
單周堯教授 香港大學中文學院榮譽教授
江培強博士 香港理工大學設計學院助理教授
吳秀華博士 香港大學人文學院講師
葉楊詩明女士 大華銀行大中華區行政總裁
孫燕華博士 孫少文基金會主席
張宏生教授 香港浸會大學孫少文伉儷人文中國研究所所長
鄭會欣教授 香港理工大學中國歷史及文化學系客座教授
黃景強博士 饒宗頤文化館管理委員會副主席
蔡 晉博士 星島集團行政總裁
鄧偉雄博士 香港大學饒宗頤學術館榮譽副館長
劉鳳霞博士 一新美術館總監
史亞當博士 香港浸會大學饒宗頤國學院副院長
姚錫安博士 香港大學饒宗頤學術館副館長
羅樂然博士 香港都會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院助理教授
周 磊博士 深圳大學饒宗頤文化研究院助理教授
梁麗碧女士 香港演藝學院人文學科兼任講師
蔡國輝先生 香港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課程發展經理
查詢
本章則如有未盡完善之處,主辦單位有權作出修訂,比賽之最終決定權歸主辦機構所有。
如有任何關於比賽之問題,歡迎以電郵與本會聯絡。其他相關資料歡迎瀏覽本會網站。
本會電郵:info@jaostudies.com
本會網站:www.jaostudies.com/tc/
版權聲明
- 參賽作品概不發還,大會有權使用參賽作品於此次活動的相關宣傳和教育用途。
- 參賽學校一旦提交遞交作品表格,即表示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將參賽作品及其附件內所有資料編輯、刪除、複製、存檔、傳輸、發佈及展示,作教育或其他非商業用途。
- 參賽學校須清楚並同意主辦機構有權使用隨附參賽作品遞交文字和照片,用於與此次活動的相關的宣傳和教育用途。
- 參賽學校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只供是次比賽之用,個人資料絕對保密。
- 比賽截止後,收集所得之參賽作品將上載至饒學研究基金網站,供公眾閱覽。
參賽誠信
參賽者務須自行完成作品。如參賽者以不誠實的方式完成任何作品,一律取消資格,相關作品不予退還,不容許補交。不誠實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作弊 – 蓄意欺詐,誤導大會相信作品的全部或部分引用的資料屬於自己,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於 :
抄襲或容許別人抄襲論文、創作意圖或研習計劃;
呈交不是自己的作品;
剽竊 – 引用別人資料,但並無給予別人應有的表明;
沒有註明採自別人的見解及資料的出處;
將別人的藝術或學術作品當作自己的作品;
作假 – 帶著存心隱瞞的意圖,蓄意使用捏造資料,或虛假研究、或其他虛假發現。